问题 | 担保人一般几年解除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当并无事先明确约定保证期限时,其保障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为六个月。
在此期限之内,若债权人未能针对债务人启动相关诉讼程序亦或是提出相应的仲裁申请,则保证人将豁免相应的担保义务。 如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间者,应当以双方约定为准进行执行。 然而务必关注的是,即便在合约中已预先设定了保证期限以及法律中所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倘若债权人并未追究保证人应负有的担保责任,那么保证人均可免于承担此项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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