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给别人担保共同房产会被执行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一方为他人进行担保行为之时,在特定环境下,其共有的房产有可能遭受强制执行的后果。
然而,如果担保所涉及的债务被判定成为夫妻双方所负的共同责任,那么他们共有的房产便将承受被执行的潜在风险。 反之,若能够有效地证明该担保债务只应由一方承担作为其个人债务,同时该房产又被确认为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那么在此情况下,另一方有权申请法律保护以保留自己在房产中所拥有的那部分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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