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追溯期怎么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担保追溯期,通常是指保证期间。
在一般保证形式中,假如债权人未能在保证期间内对债务责任人提出诉讼或申请仲裁,那么保证人将暂时停止承担保证责任。 然而,在连带责任保证情形下,只要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向保证人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则保证人同样会立即停止承担此项保证责任。 关于保证期间,该期限能够经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确定,如若双方并未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晰,那么保证期间将会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计算为六个月之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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