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担保期限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欠款之担保期限,通常乃由合同各方在事前协商设定。
若未能就此事项做出明示规定或存在模糊之处,则保证期间应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为期六个月。 在此期限内,如债权人并未向保证人提出请求担负保证责任,那么保证人将被豁免其所有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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