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约定担保期限的保证期间是多久内生效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法律的规定,若未能就保证责任的期限作出明确约定,则主债务的履约期限一经届满,自该时点计算起,六个月即构成了未定明担保期限的保证期间。
在此期间内,倘若债权人未曾向保证人提起强制其承担保证责任之诉求,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人将不被追责,从而达到了对债权人和保证人权益的衡平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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