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追诉期两年有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担保追诉期限绝非仅仅以“两年”这一规则进行概括性表述。
如在一般的保证法律关系之中,主债务的诉讼时效若经中断则会导致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反之,若是连带责任保证,那么主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将不会对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产生影响。 通常情况下,如果保证期间未作任何约定或约定不明晰,那么保证期间应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为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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