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约定担保期限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保证条款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担保期限,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担保的生效于主债务实现期限结束之日起算,有效期为六个月。
在此阶段内,倘若债权人并未向担保人提出承担担保责任的要求,那么担保人将自动获得免责权。 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对于一般性的保证,如果债权人在保证期间结束之前就已经对债务人发起了诉讼或申请了仲裁程序,那么从担保人拒绝承担担保责任的决定正式生效的那一天,将开始启动担保债务的诉讼时效计算。 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只要债权人在保证期间结束前向担保人提出了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要求,那么自债权人提出此请求之日起,也会立即开始计算担保债务的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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