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约定担保期限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内起诉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并无任何明确约定,则作为保证,其存续期间应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日起计算为六个月之久。
在此六个月时间周期之内,若债权人针对债务人尚未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程序,那么保证人将被免去其保证责任。 反之,若在保证期间之内,债权人已经采取了实体性的诉讼行为或向法院提请仲裁,那么保证的诉讼时效将会从裁判结果或者仲裁裁定生效的那一刻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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