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贷未还清能除名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离婚过程中,若住房按揭贷款尚未偿清,通常无法直接进行除名操作。
这是因为在债务尚未偿还完毕的情况下,房产往往处在抵押状态,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对于房产的处分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 若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欲进行除名,必须首先获得银行方面的批准,或选择提前偿还剩余贷款以解除抵押关系。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银行往往不愿轻易变更贷款人的身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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