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担保产生债务怎么算出来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情形中,当夫妻之一者提供了担保并由此产生了债务时,若该债务并未得到另一方的共同签名或事后认可,且债权方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该债务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运营活动或是基于夫妻双方面共同意愿的,则通常会被判定为仅由担保方所承担的个人债务。
而对于此类担保债务的具体计量方法,一般应依据担保合同时所制定的各项条款。 诸如担保数额、担保方式(如一般保证抑或连带责任保证)以及担保期限等因素均将对最终债务的确定产生重要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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