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借据上的担保人多长时间失效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关于借款借据中的担保人的保证期间长短,这取决于双方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若当事人之间对于保证期间的长短有明确的约定,那么便应依照该约定来执行。 然而,若并无任何约定或约定不够清晰明了,则保证期间将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为期六个月。 在此期间内,若债权人未能就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那么保证人将免除其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反之,若债权人已经启动了诉讼程序或是向仲裁机构提出了仲裁申请,那么保证期间将适用于诉讼时效中断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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