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破产清算抵押权优先吗
分类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进入破产清算环节后,抵押权通常被赋予了优先的地位。
抵押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形式,其内在设计初衷就是为了在债务人无法按期履行债务义务之际,确保抵押权持有人的特定权益能够得到更为优先的保护与珍视。
而在整个破产清算的过程中,作为抵押权持有者的一方,往往有权力优先于其他普通债权人从抵押物的相应价值中获取到应有的赔偿。
根据我国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对于一项财产同时向两位或多位债权人进行抵押的情况,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首先,如果抵押权已经完成了登记手续,那么应当按照登记的时间顺序来确定清偿的先后次序;
其次,如果抵押权已经完成了登记手续并且早于尚未完成登记手续的抵押权,则前者将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最后,如果抵押权并没有完成登记手续,那么应当按照各债权人所拥有的债权比例进行清偿。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尽管抵押权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的优先地位不容忽视,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特殊情况以及限制条件。
比如,在某些特定情境下,由于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或者其他合法的权益主张,可能会对抵押权的优先性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8 10:4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