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财产不够还债多个债权人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债务人的资产无法完全偿还所有债务时,众多债权人的受偿程序往往依据特定的法律条文予以决定。
首屈一指的是,针对具备担保的债项,例如抵押品或质押物品等,担保权益方将享有对担保财产的优先受偿权。 其次,若是无担保的债权,那么多个普通债权原则上应根据各自的债权比例进行公平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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