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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抵押给个人借钱不还怎么办
分类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业作为质押品,至产品约期未清偿,担保权之主体(即通常所指的债主)可依据中国现行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之规,尝试与担保人进行磋商,考虑抵押资产作价或采取拍卖、销售等方式处理抵押资产,从而获得优先偿还的权利。
倘若双方就此无法达成共识,担保权之主体有权向当地法庭申请拍卖、出售抵押资产。
在此过程中,应以市场价值为基础加以评估。
如担保权之主体的此类行为对其他债权人有所伤害,受损之其他债权人有权提请法庭撤销该项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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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6 7: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