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受偿顺序是怎样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众多权利中,我们可以将其归结为四种主要类型:
保留权、抵押权、质权以及留置权。 而对于这几种权利受偿的优先顺序则如下所示: 首先,应依照法律法规,由保留权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力; 其次,如果相关事项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那么抵押权便可获得优先补尝。 接着,那些设定了质押的债权也同样有权得到补偿。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那些尚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抵押权来说,其受偿顺序就会明显滞后于前述三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
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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