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担保人的有效期有限制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借款担保权存有有效期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向我国各级人民法院申请求保护自身民事权益的行使时效设定为三年。 但在此基础上,如果法律另行对具体事项进行了规定,则以具体法律规定为准。 也就是说,诉讼时效起算点是自权利人知晓或确实预期到自身权利遭受损害及责任人之日开始计算。 同样地,在其他法律对于特定问题有所要求时,也需遵照相应法律规定执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权利受损之日已经过去了超过二十年,诉讼时效将不予保护; 但若存在特殊情况,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可应权利人之申请而作出适当延长诉讼时效的决定。 此外,当签署借款协议时明确约定了分阶段履行的债务条款,那么在最后一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便应从该勒定的日期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对于具有还款期限的借据,在债务到期之后,应当及时向借款人敦促催款,如若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所欠款项,则需要督促借款人重新修改并书写新的借款合同; 若是无确定还款期限的借据,诉讼时效的有效期限为长达二十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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