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贷担保人的责任时效是多久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借款担保责任人的担保责任时长问题,须依照所提供的担保形式予以明确:
一方面,若属于提供抵押担保者,其所需要承担的担保责任时长将严格地受制于主债权的有效保护期间; 另一方面,针对保证担保的情况,其所负有的担保责任期限需根据债权人与各当事人之间预先约定的期限而定; 倘若未曾做出明确约定,那么,此类担保责任的期限将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算,并在此后延续六个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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