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查封的房产能否办理抵押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已经依法查封的房产注定无法进行抵押手续的办理。
在我们相关的法律条文中,有严格而明确的规定指出,以下任何类型的房地产都不应该设立抵押,它们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类; (1)所有权存在纠纷的房地产; (2)专门用于教育、医疗以及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设施的房地产; (3)具有文物价值并受到国家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具有重要历史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4)已经依法从公告中划入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 (5)根据法律法规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以其他形式限制流通的房地产; 以及(6)依法明确禁止设抵押的其他特殊房地产。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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