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物权在什么条件下会被消灭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下列情形中,担保物权将会予以消灭:
首先是主债权债务全面履行完毕即全部消灭; 需要特别关注的是,当主债权仅存在部分消灭时,由于担保物权所具备的不可分割性特质,这并不妨碍担保物权继续发挥其效力; 其次是待到担保物权得到真正实现之后; 再者是债权人对担保物权做出明确意思表示选择放弃时,以上三种情况都是有着特定对象的单方面法律行为,只需要向相对人作出宣告即可,而无需取得其他人的同意; 此外,如果担保物因为无法归咎于担保人的原因而受到损害或者毁灭以至于无法通过替代品(保险金,救济金或赔偿金等)进行弥补,那么相应的担保物权将会被彻底消解; 再往后是在混同的情况下,也就是担保物权与人享有所有权利的人士变成了同一主体; 最后在混合担保的领域内部,如果债权人明确宣布放弃由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物品保护,那么在此过程中为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就有权在债权人失去优先受偿权益的时间段里免除自身应尽的担保责任;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可能的情况是: 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其所负债务进行转让,然而这一决定并未经过担保人的书面认可,此时担保人便不再对此负有任何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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