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怎么才会有案底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能否形成盗窃罪的案底主要取决于涉案者是否确属犯罪。若某人被判定为犯下盗窃罪行,则无论是盗窃所得金额的大小如何,皆将不可避免地留下犯罪记录。根据本条法律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的行为均可构成盗窃罪:(1)实施盗窃公私财物且金额达到一定标准;(2)屡次进行盗窃;(3)未经许可擅自闯入他人住所实施盗窃;(4)随身携带武器或工具进行盗窃;以及(5)在公共场所进行秘密偷窃等。倘若某案件被法院定罪,即使最终只被判处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附加或者单独处罚金,仍将无可避免地留下案底。因此,我们可以明确地阐述,任何与盗窃罪相关的案底都是由犯罪行为及其相应的刑事判决所共同决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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