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反担保的定义是怎样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反担保乃指在确保债务人身外之担保者在未来担负起担保责任之后,保护其针对债务人所享有的追索权得以实现的担保措施。
实施反担保须遵循以下条件: 一、直至第三方首先向债权人提供担保之后,才具备权利请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或者,债务人和债务人身外之人共同向第三方提供担保; 三、仅当第三方向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抑或是质押等担保方式之时,方能请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四、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之形式进行,即反担保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且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有相应的登记或转让占有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
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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