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财物可以作为抵押物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下几类财产,在债务人或第三方明示同意并享有所有权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抵押融资活动:首先是各类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次是取得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不动产,再次是海域使用权,最后还包括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以及制成品等。
除此之外,尚有正在按照规划建造的建筑物、船舶及航天器,以及经过相关部门批准许可且并未被禁止抵押的其他各类型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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