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质权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股权质权的效力是指,作为质权人能够享有股权质押范围内的债款优先偿付权力及该质权对于抵押股权之上存在的其他权利的限制以及对这些权利产生影响的效力。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针对所担保债权范围的效力。 此种效力意指,股权质权所保障的债权范围,通常由协议双方在签订质押合同之时进行规定。 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主债权、利息、延期支付的利息、启动质权过程所需的各项费用以及所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2.针对质物的效力。 这是指,股权质权能否在质押行为中有效地保护质物及其附带权益。 一般来讲,股权质权的此类效力应当涵盖: (1)孳息,即抵押股权所产生的收益。 主要包括股权分红、公司的盈利分配等。 3.针对质权人的效力。 这种效力体现在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后,质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 举例来说,股权质权人具有如下的权利: (1)优先受偿权,表示质权人可以选择使出质的股权的价值首先满足股权质押的要求; (2)物上代位权,表明如果因为抵押的股权毁损或者其他原因导致需赔偿额或者替代品,那么该赔偿额或者替代品中的质权应当延伸至这些赔偿额或者替代品上; (3)质权保全权,是指出质物由于某种原因可能出现损坏或者价值减低,从而可能会损害到质权人的权益时,质权人有权提前处理相关标的物,以所得款项用于提前偿还担保的债务或者替代已贬值的质押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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