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揭二次房屋抵押贷款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按揭房再贷款的基本要求如下所示:申请者需持有合法且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年龄需在18岁至65岁之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申请人拥有正规律务且稳定的经济来源,能够按照约定时间及标准完成每期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偿付工作;信用记录应保持良好,并且愿意以其个人名义下的房产及其权益作为抵押,以此作为贷款发放的必要条件;
同时,申请人还需要有合法的融资用途。 2.按揭房再贷款所需提交的基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房地产证等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件、户籍簿以及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收入证明;借款用途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银行可能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3.按揭房再贷款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首先,申请人需向银行提供上述基础资料; 其次,由银行对房产进行价值评估;随后,银行将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接下来,申请人需要赎回房产并解除抵押状态; 最后,完成抵押登记后,申请人即可重新开始还款。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五十六条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最高额抵押权发生转移,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他项权证书; (四)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尚未确定的证明材料; (五)最高额抵押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前,债权人转让部分债权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房屋登记机构不得办理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当事人约定最高额抵押权随同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移的,应当在办理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之后,依据本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办理抵押权转移登记。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