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益债务优先于抵押权有法律规定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现行法例,对债务人的特定资产拥有担保权益的债权人,有权对该资产享有优先清偿的权利。因此,我们认为,在债权人与其他债权人之间,抵押权应当优先于共益债进行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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