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行法关于重复抵押时应当如何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同一项资产进行了重叠担保抵押,即同时对该资产提供给两位及以上的债权人实施了抵押,对于此类状况,可按照以下方式依次解决:
(一)若抵押权已依法进行登记备案的,应依据其登记完成的时间前后予以排序,换言之,即是首先偿还在先申请并办理抵押手续的债权,接着再向之后办理了抵押登记的债权人支付相应金额; (二)若仅有某一抵押已完成登记,而另一抵押尚未进行登记的,那么已登记的抵押权将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获得清偿; (三)若所有抵押权均未进行登记备案,则应根据各债权人所持有的债权比例进行公平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