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开发商产证住宅登记费谁交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动产物权登记费用应由相关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承担支付责任。依照规定需要由涉及当事人各方共同申办办理的不动产登记事宜中,不动产物权登记费用应由被确认为不动产所有权人的一方向相关部门支付,或者如不动产为多人共享所有权(使用权)时,则此项登记费用应该由所有共享所有权/使用权的人员共同承担,各共享成员应自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具体比例份额。
此外,当不动产存在抵押权等特殊情况时,该登记费用亦须由登记机构认定为抵押权人的相关一方向有关部门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力和管理】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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