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产,婚后增值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婚前房产于婚后实现了增值的情况,除非存在特殊列明的规定,否则将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基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夫妻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投资回报,皆应被视为夫妻共同的财产来源,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方法,双方可通过协商进行解决;若双方无法就此问题达成共识,则人民法院将会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子女抚养权、女性利益及未曾有过过失行为一方的公平权益等方面来进行细致的审判。
然而,若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后财产归个人所有,则上述法规并不适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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