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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证金和押金的区别
分类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押金与保证金的差异之处主要如下:
首先,二者在性质上存在显著差别。
保证金乃是法定的担保形态,享有担保之实际效用;而押金则仅仅停留在交易形式层面,因缺乏法律约束力而难以产生实质效果。
其次,设定保证金与押金时的责任方也有所不同,前者仅允许租户进行设定,而后更为广泛地允许第三方为担保对象。
再者,如果发生违约等情况时,二者所带来的影响和后果亦不尽相同。
一方面,保证金能够发挥出保证及督促债务人履行合同的效力,若承租人未能按约履行合同职责,其无权向出租人追回已付之保证金,反之,出租人没有履行承诺,只需原数返还即可。
另一方面,押金的数额可由契约各方自由协商确定,且无上限要求,以无限大的数额为限。
最后,我们还需注意到,保证金的具体金额应在订立合同时由双方共同约定,且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超出部分并不具备定金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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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1: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