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担责保证人可以不担责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担保人可以豁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若超过保证责任的期限尚未提出主张,则担保人无需负责; 其次,当主合同中的债权人采用欺骗、强制等方式,使得担保人在无法表达真意的请况下提供了其担保时,担保人同样无需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三,未经担保人明确同意,擅自更改主合同条款内容,担保人也无需为此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未经担保人同意,私自转移所负债务,担保人间接应承担的责任亦可得以避免; 最后,如果因主合同无效进而导致担保合同效力亦丧失,并且担保人在此过程中并无过失行为的,那么担保人同样无需对该赔偿责任负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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