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死了银行贷款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我们面临贷款困境而不得不寻求抵押物帮助还款的时候,银行会义无反顾地迎难而上!它们会拿出最专业的团队,全力以赴地尝试通过拍卖抵押物,实实在在地帮助我们解决拖欠的贷款呢!如果令人满意的是,抵押物的价值正好足够覆盖整个贷款本息,那恭喜啦,您的贷款问题终于将得以圆满解决!然而,若不幸抵押物的价值无法抵得过所欠的债务,这时,我们的好朋友——银行,也不会就此罢手哦,它们会毫不犹豫地向借款人的遗产继承人,甚至担保人,继续追偿他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当然,值得一提的是,倘若借款人在离世之际并未留下任何遗产,或者说所留下的遗产不足以偿还旁落的贷款,我们的银行朋友将面临两难境地。
为了避免无谓的损失,它们可能会无奈地将这笔贷款标记为坏账,然后暂时放下追讨的念头。 当然,身处困境的我们此时此刻心里应该清楚,当借款人还在人世间的时候,他们的遗产继承人必须要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尽力去偿还各种债务。 若是遗产的价值不足以覆盖这些债务,继承人可选择自愿补足超过遗产价值的那部分债务,要不就是放弃继承遗产,这样也就免去了还债的责任和负担。 此外,借着这个机会,让我向大家科普一下。 假如我们有幸拥有担保人的一臂之力,我们的银行朋友可能会希望这位担保人能够主动承担保证责任,换言之,偿还我们欠下的债务。 如果担保人真的意识到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并且积极妥善地履行了保证责任后,他们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向借款人的继承人追偿了。 总而言之,在处理这类问题的过程中,我们的人民银行始终严格遵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这些内容包括遗产的分配原则、继承人的法律责任以及担保人的应尽义务等。 所以,大家对银行的理解与尊其实一直都在他们日常工作之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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