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物被债务人卖掉应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抵押物被债务人卖了,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物被卖了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可以作为抵押物有: 1、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资产; 2、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3、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其他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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