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买卖合同作担保效力如何定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所以买卖合同不是担保合同,所以不具有担保的效力,担保的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留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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