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原件丢失担保人还承担责任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要。
2、债权人借条原件丢了如果债务人依旧认账的情况下,是没有问题的;如果债务人不承认的情况下,需要债权人自己找证据,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 3、借条上担保人要承担法律责任。担保责任有两种: (1)一般保证责任。就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 (2)连带保证责任。即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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