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的朋友向个人贷款我做了担保,现在还不上,如果起诉我应承担的责任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还不上,担保人需要承担双方事先约定的担保责任。
二、一般来说,民间借贷合同涉及的都是保证责任,这里的担保人实际上是指保证人。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债务人借钱不还,保证人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也就是替代的债务清偿责任。 换句话说,担保人就需要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债务清偿的责任。 三、其中,法定的保证种类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另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债权人必须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在经强制执行仍不能得到清偿的情况下,才能要求保证人担保责任。 而连带责任保证就不一样,连带责任的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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