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高额抵押的转让的限制规定有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2、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最高额抵押权随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让。 当事人的约定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一)部分债权转让的,抵押权也部分转让,原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额随之相应减少。在这种情况下,转让的抵押权需要重新作抵押登记,原最高额抵押权需要作变更登记。 (二)部分债权转让的,全部抵押权随之转让.未转让的部分债权成为无担保债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一条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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