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没钱如何行使追偿权?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债务人没钱,可以追偿其他的债务人或者其他合伙人。
2、在借钱出去之后一定要和对方签订借款合同,因为如果对方一旦不还钱,就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还钱,在这个过程中,债权人或者担保人可以行使追偿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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