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买了糖尿病保险拒赔诉讼费怎么算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保险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医保购买了糖尿病保险后被拒绝赔付,而涉及到的诉讼费用计算问题
在涉及医疗赔偿的纠纷案例中,提交到人民法院的诉讼案件受理费用是根据涉案金额来按比例进行收取的。例如,若涉案金额超过了人民币1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部分,便需要按照该部分金额的具体数额加以交纳相应诉讼费用。在具体启动立案起诉流程的过程中,依照我国现行的诉讼法规则,原告方必须先行预交诉讼费用。根据我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诉讼费用将由败诉的一方承担。因此,原告方在缴纳诉讼费用时需先行支付,待法院作出最终判决之后,再根据责任划分情况,确定诉讼费用的分摊比例,并据此进行诉讼费用的实际分配。对原告方而言,这实际上便是一个“多退少补”的过程。若原告方最终胜诉,则诉讼费用将会被全额退还;若原告方完全败诉,则无需再次缴纳任何诉讼费用;而若是部分责任,则会按照“责任比例”由原告和被告双方共同分担。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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