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泰安医保异地就医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保险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泰安医保异地就医报销的,需要材料如下:
1、出院小结或住院病历复印件; 2、住院费用明细; 3、住院费用发票原件; 4、急诊转住院发生门诊费用的还需提供门(急)诊病历、门诊费用明细、门诊费用发票原件; 5、属于意外伤害情形异地住院的,还需提供个人书面承诺书; 6、身份证、社保卡或银行卡。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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