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医疗费怎么赔偿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牙齿及面部组织损伤的诊疗费用补偿标准,一般应依据事发地区治疗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以及医疗、药品、住院等相关费用的收据或者病历、处方等资料来确定。在需要进一步核实确认的情况下,可以寻求法医学鉴定机构提供协助。所谓“所在地治疗医院”,通常是指距离事故发生地点或者受害者居住地较近的医疗设施。如果受害者在事故发生后前往多个地理位置相近的医院接受治疗,那么一般会被视为最早就诊的那家医院的医疗费用为合理合法,除非这家医院存在治疗失误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未经医疗部门批准,擅自选择其他医院进行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会得到赔偿。对于受害者因同一病症多次进行相同检查且结果相同的情况,原则上只认可首次检查的费用,但是如果治疗医院认为必须再次进行检查,则该费用也应当予以承认。如果检查结果出现差异,那么在确诊前的所有检查费用都应该被纳入赔偿范围。如果受害者私自购买了与事故伤害无关的药物或者用于治疗其他疾病的费用,这些费用将不会得到赔偿。如果受害者确实需要住院治疗或者观察,那么相应的费用将会得到赔偿。
然而,如果在出院通知下达之后,受害者故意拖延出院时间,或者在治疗过程中涉及到与事故伤害无关的疾病并因此延长了住院时间,那么这部分延长的住院费用将不会得到赔偿。 最后,如果受害者进行了与事故伤害直接相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那么相关的费用也会得到赔偿。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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