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中如何进行现场实物封存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生和患者应携手合作,共同对相关实物资料进行详尽的封存。
封存在现场的实物资料将被医院作为最后的归属者负责妥善保管。 然而,若发现这些物品需要进行必要的检测以求真相,那么应由医生与患者共同确定并推举出一个合法且具备相应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如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需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协助指定合适的鉴定机构来完成此项工作。 如果疑虑是因输入血液产生的不良反应所致,需要对血液样本本身进行封存保护,医院应立即知会提供样本的采供血机构,并请他们派遣专门人员到达现场。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七条
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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