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私立医院治疗,一点效果没有,怎么办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任何医院的服务质量表示关切或质疑时,您有权向上一级卫生主管单位(如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或当地区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反馈;您也可以寻求中间调解或直接诉诸法律手段以维护自身权益。
我们强烈推荐您前往正规公立医院就医咨询。 若患者在接受治疗过程中遭遇医疗事故伤害,只要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证明此问题系由医院及其医护人员的过失导致,患者及家人可先行与院方进行沟通协商,若协商无果,还可以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调解申请或毫不犹豫地依法向人民法院发起高效率的民事诉讼途径以争取合法权益保护。
法律依据: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向县级卫生主管部门投诉,申请医疗纠纷行政调解,2320。12320卫生热线接受公众的投诉举报,初步形成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解决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畅通了政府与公众的沟通渠道。《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条医患双方申请医疗纠纷行政调解的,应当参照本条例 第三十一条 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向医疗纠纷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已被受理,或者已经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且已被受理的,卫生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终止调解。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需要鉴定的,鉴定时间不计入调解期限。超过调解期限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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