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院期间摔倒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此问题涉及到的因素较为复杂,需依据患者病情所需护理之程度、患者跌倒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及医院与患者所签署的相关护理服务协议等多种因素进行充分考量和评估。
倘若医院在提供护理服务过程中违约违规,或者在特定情况下未尽到应有的照护职责,从而引发患者遭受意外伤害,那么医院应当为其行为负责,至于具体的赔付事宜则应根据医院与患者之间签署的护理服务协议或实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损失情况进行全面准确的厘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