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误诊是不是是医疗事故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医疗机构违反医疗常规造成误诊,那么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失是没有问题的,该过失造成了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规定的人身损害后果,属于医疗事故;但如果该过失没有造成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规定的人身损害后果,则不属于医疗事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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