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构成诽谤罪如何维权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某位人士遭到了诋毁性的言论攻击,然而该行为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那么他/她便可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来寻求法律保护。
具体而言,根据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的规定,每个人都拥有名誉权,任何人都不能用侮辱、诽谤等不当手段去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若名誉权遭受了损害,受害者有权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止侵害、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还可以根据实际损失提出赔偿要求。 再者,根据第一千零二十八条的规定,当民事主体有确凿证据表明媒体发布的信息与事实不符,从而对其名誉权造成了侵害时,他们有权要求相关媒体尽快采取更正或删除等必要的补救措施。 最后,根据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受害者可以向侵权方主张民事责任,这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以及根据实际损失提出赔偿要求。 总的来说,受害者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以此来捍卫自身的名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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