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拒不执行判决,是否需告知才会处理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亲告罪”,是指仅在得到被害人或其他具备告知权利的人士的控告后才能进行诉讼程序的犯罪类型。
该类犯罪特性在于其与公共利益并没有直接关联性,是否启动法律追责程序,可根据被害人或其他相关人士的自由意志来决定。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对于诸如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等犯罪行为,虽然通常必须经过被害人或其他有关权益者的申告才能进入诉讼阶段,但当这些犯罪行为对社会秩序以及国家利益造成严重威胁时,将予以例外考虑。 另外,如果行为人做出拒绝履行法院裁判或判决结果的行为且情节严重,可能会因此被认定为犯下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此种情况并不属于需要先被告知才有司法处置权力的范畴内。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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