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告诽谤罪警方处理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相关规定,倘若有任何人实施公开侮辱他者或捏造不实信息对他人进行诽谤的行为,公安机关有权依据情节轻重判断,可施予五日以下拘留或是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情节愈发重大,则可处以五日至十日的拘留,同时还可附加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当有人对他人进行诽谤时,受害方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警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立案程序进行处理。若经查证确属诽谤罪行,警方将依法展开深入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采取行政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措施。若诽谤行为情节严重,甚至可能触犯刑法,警方将依法将案件移交检察机关,由后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