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诽谤罪的客体是什么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诽谤罪与侮辱罪所侵害的法律权益存在重叠之处。
(1)这两种犯罪行为主要侵害了公民个人的人格尊严以及名誉权。人格尊严与名誉权乃为我国公民享有的基础性人身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8条明确赋予公民人格尊严不可侵犯的地位; 同时,明令禁止使用任何手段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乃至诬告陷害。 (2)所谓人格尊严,主要是指公民依据自身所处的社会环境、地位、声望、工作环境、家庭关系等诸多客观现实条件,对于自我及他人的人格价值和社会价值产生认知并予以尊重。 (3)名誉则通常被定义为公民在社会交往中所获得的名望声誉,它涵盖了一个公民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在社会生活中所得到的综合评价。 至于名誉权,其核心内容在于维护和保障公民的名誉不受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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