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凭无据算不算诽谤罪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缺乏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对他人进行毫无根据的指责和谩骂,这可以被视为诽谤行为。诽谤罪是指通过故意捏造虚假信息并广为传播,使之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形象以及毁损其名誉,从而达到严重程度导致的犯罪。当这样的行为已经严重到触犯法律时,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等严厉处罚。那么,诽谤罪的构成要素有哪些呢?
首先,它的客体要件与侮辱罪相似,都是针对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其次,诽谤罪的犯罪对象通常是自然人。 再者,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行为人需要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这些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且情节严重。 最后,诽谤罪的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即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成为犯罪主体。 然而,单位并不符合犯罪主体的要求。 此外,诽谤罪的主观要件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引发损害他人名誉的后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主要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若行为人误将虚假事实当作真实事实进行传播,或者虽然传播了虚假事实,但并无损害他人名誉的意图,那么就不会构成诽谤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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