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遗嘱继承程序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分别是: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需提交资料有: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订立遗嘱处理房屋后,房屋被拆迁的,不影响遗嘱的效力,遗嘱的效力及于房屋拆迁补偿,遗嘱继承人可以取得房屋拆迁补偿。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相关的人想要将自己的财产做出各项妥善的安排,所以在去世之前就已经订立好了遗嘱,并且关于遗嘱已经经过当地的公证机构来进行公证,肯定是会发生法律效力的,即使是房屋拆迁的话也会发生法律效力。 对于房屋遗嘱继承程序是什么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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